关于印发房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1-18 16:01

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房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房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9号)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京发改〔2016〕745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房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切实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公共服务、资源共享,转变职能、创新监管,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以公共资源集中交易与集中监管相结合为重点,依据政府采购、招投标和产权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制度办法和创新监管手段,整合现有分散的专业交易平台,依法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逐步纳入平台集中交易和统一监管,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目标

近期工作目标:2016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2017年3月底前,完成信息化对接工作。下一阶段整合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加以推进。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整合场所资源,建立统一的房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托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对交易场所建设的标准要求,完成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的改造、硬件设施安装和调试,并试运行;建设开放式受理区、半封闭式开标区、全封闭式评标区,满足交易开评标(评审)活动、交易验证以及有关现场业务办理的需求。

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经信委、房山国土分局、区政府采购中心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二)推动房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顺利接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和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牵头单位:区经信委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委、房山国土分局、区政府采购中心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

(三)与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制订相关配套办法和监管制度,确保顺畅运行,实现数据、监管对接。

牵头单位:区住建委、区财政局、房山国土分局、区政府采购中心

协办单位:区经信委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

(四)加强对本区整合规范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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