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新农合就诊报销提示

2017-04-06 09:06

自2017年4月8日起,怀柔区新农合参合人员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持居民健康卡或身份证。持居民健康卡可直接就诊,持身份证需按照医疗机构要求办理院内就诊卡后就诊。

目前,辖区内三家公立二级医院住院费用、门诊医事服务费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住院费用实行实时结算。三家公立二级医院门诊其他费用及未实现实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药费用需参合人员全额缴费后报新农合办公室进行手工结算。

请参合人员将非实时结算单据在就诊后及时交村协管员,新农合办公室在收到单据后一个月内予以补偿。

怀柔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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