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规范化,就是优化营商环境

2026-02-02 11:58

各地招商引资,在喧嚣中拉开大幕。

推介活动轮番开展,高层又下达了指令。

多部门密集发声,规范招商引资行为。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再次提上日程。

在一片“求商若渴”的氛围中,不同部门接连表态。

一针见血地指出,招商引资中的错位现象。

核心就是,推动政府从“无序内卷”走向“有序竞合”。

如果,还在拿优惠政策作为吸引投资者、引进项目的抓手。

只能说,营商环境的改善工作,抓得还不够扎实、深入。

01 政府热情高涨,企业观望徘徊

招商引资,讲究情投意合、双向奔赴。

一直以来,走出去、请进来的步伐不停歇。

但热闹背后,我们看到了一种错位。

一边是,地方政府紧锣密鼓,投入大量精力。

另一边是,企业观望徘徊,甚至是信心不足。

提及“内卷式”竞争,每个地方都有切身感受。

这种无序竞争,让招商引资“硝烟味”依旧浓厚。

不跟风加码补贴,怕错失优质项目;盲目卷入政策比拼,又面临财政承压、项目质量参差不齐的困境。

更棘手的是,“政府热情高涨、企业观望徘徊”的错位现象时有发生,拼政策、拼土地、拼资源的老路行不通了。

究其原因,往往在于缺乏真正的“换位思考”。

我们调研发现,不少地方带有极强的“自我中心”色彩。

推介会上,宣传PPT做得花里胡哨。张口就是“五省通衢”,闭口就是“资源丰富”。

这种内容空泛,简单堆砌传统要素,完全缺乏对产业链条的精准剖析。

在投资企业眼里,这叫“无效信息”。

还有的地方,支持政策“听起来很美”。一旦落实到执行环节,却是“雷声大雨点小”。

甚至,出现了“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前任拍胸脯承诺的优惠,后任一句“不合规”就推翻。

这种做法,难以触及企业投资发展的真实需求。

作为投资主体,企业的决策逻辑是理性且务实的。

企业选择投资地,看重的绝不仅是一时的政策扶持,更是对一座城市发展生态的综合考量。

这其中,既包括清晰的产业规划、完善的配套能力、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也涵盖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充足的人才供给、宜居的生活条件,乃至地方政府的诚信与担当。

如果不能深刻理解这些,仅从短期政绩出发,将企业视为被争夺的“资源”,而不是共同发展的“伙伴”。

那么再多的实地考察、推介活动,也如同“缘木求鱼”。

换位思考并非简单的态度转变,而是招商理念与工作方法的系统性变革。

一方面深入调研,准确把握企业投资发展的核心诉求和布局逻辑,实现从“我觉得你需要”到“我知道你需要”的精准对接。

另一方面从企业立场出发,重新审视本地的产业定位与服务能力,以“全国市场”视野重塑地方角色。

只有从“我能得到什么”转向“我能提供什么独特价值”,才能更好发挥比较优势,走出差异化、特色化的招商引资之路。

02 招商内卷竞争,高层下达指令

面向“十五五”,反内卷不仅是态度,更是制度。

从中央到地方,各类政策层层递进、靶向发力。

核心就是,推动招商引资从“无序内卷”向“有序竞合”转变。

过去,部分地方为争抢项目,各类越界操作屡见不鲜。

政策比拼陷入“相互加码”,财政透支换短期效应。

部分地方为争夺项目,不惜突破政策底线,违规提供税费减免、土地底价出让、电价补贴等优惠。

甚至通过“抽屉协议”变相加码,形成“你补我加、恶性循环”的竞争态势。

更有甚者,举债搞补贴,看似短期吸引了项目,实则加重财政负担,挤压民生和公共服务投入空间。

产业布局陷入“同质内耗”,背离统一大市场导向。

一些地方不顾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盲目追逐热点产业,光伏、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领域重复建设问题突出,导致产能过剩、低价竞争乱象。

工信部调研发现,部分行业非理性竞争削弱了可持续发展能力,亟需通过产能治理和秩序规范扭转态势。

招商引资从来不是“复制粘贴”,而是要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找准在全国产业链中的定位。

更值得警惕的是,地方保护主义抬头,通过设置隐性壁垒限制外地企业准入,分割市场资源,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

这种“小而全”的自我循环,最终只会导致产业层次低下,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

监管规则陷入“区域差异”,执法尺度各异。

在长三角,如果江苏的办事标准、浙江的材料要求、安徽的审批流程都各有一套,企业即便想“跨省投资”也会怕麻烦。

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下,不是“强制看齐”,而是“标准协同”。

类似的监管行为“打架”,往往让企业无所适从。更棘手的是,同一款产品在A市算“合格”,到B市可能因“包装字体大小不达标”被罚款。

无论哪个地区、哪一级政府部门,在市场准入、涉企检查、招投标等方面,都要遵循同一行为准则,消除区域规则差异,让企业无需为规则不同买单。

目前,全国统一大市场法规体系还不完善,现行财税、统计等制度,不能完全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

这也是,一些违背统一大市场行为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

1月20日,国家发改委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明确表态:“一个条例、两张清单、三项制度”。

一个条例,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加强法治保障。

两张清单,制定出台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

三项制度,完善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已成立跨部门专班,针对地方违规财政补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这套组合拳,撕开了招商引资的“模糊地带”。不规范政府行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是一句空话。

各地唯有换位思考,站在企业角度谋划,围绕企业需求服务,解决企业成长难题,才能有效吸引优质项目落地。

03 规范政府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规范化,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

到了今天,如果还在用优惠政策作为吸引投资者、引进项目的主要手段。

只能说明,营商环境改善工作抓得还不够扎实和深入。

部分地方政府沉溺于“小恩小惠”的路径依赖,实际上是在间接地破坏营商环境。

如果说在发展初期,还能够理解的话,到了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较高,只能看作是没有法制意识的表现,说明思想和观念都没有转入到市场经济阶段。

殊不知,真正的营商环境,就是规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行为,不吃拿卡要,不违法乱纪,也不随意变通。

实际上,对于广大企业、投资者与创业者而言,是否愿意扎根一座城市投资兴业,早已跳出各类补贴的浅层考量。

他们更看重的,是地方政府对待市场主体的态度,是能否拿出实打实的诚意,把企业当作“自己人”;是能否做到换位思考,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是能否以稳定的政策环境、公平的市场秩序,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物质条件只是锦上添花,良好的营商环境才是雪中送炭。恰恰是,很多地方仍然把锦上添花当作主要手段,对需要雪中送炭者则很少顾及。

对企业审批流程繁琐、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视而不见,对企业融资难、用工难的现实困境鲜有回应,对市场上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不力。

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不仅消解了招商引资的实际成效,更背离了优化营商a环境的核心初衷。

招商引资的规范化,本质上就是优化营商环境。

不规范政府行为,就无法建立企业信心。不优化营商环境,就难以实现长远发展。

对于招商来说,唯有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才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写在最后

面向"十五五",招商引资站在新的起点。

高层已经明确方向,并且划出了红线。

从“无序内卷”走向“有序竞合”,也是各地发展理念的升级。

地方政府应该跳出路径依赖,以规范的招商行为、稳定的投资环境、贴心的政务服务,取代短期的补贴让利。

接下来,才能真正构建起“亲清”政商关系,让企业敢于投资、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唯一不变的是,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就是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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